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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安徽上市公司《证券法》专题讲座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新《证券法》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协助会员单位做好新《证券法》的贯彻落实,持续保持公司合规运作,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我会定于10月12日举办安徽上市公司《证券法》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讲座内容
1、新《证券法》修订要点
2、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3、董监高的法律责任
二、 参加人员
各会员单位选派2人参会。其中1人为董事长或总经理,1人为董监事。
三、授课师资
黄江东,法学博士,国浩律师事务所资深顾问,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在证监会法律部、上海证监局、证监会上海专员办等证监系统工作15年。
四、讲座时间和地址
时间:2020年10月12日下午两点半开始,会期半天
地址:中国书法大厦三楼和鸣厅B(合肥市蜀山区科学大道69号)
五、注意事项
(1)请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本次《证券法》学习讲座,按要求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于9月30日前通过协会网站报名系统报名。协会网址:www.ahlca.org。
(2)如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请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指定其他董监事参会。
我会将及时向安徽证监局报备各会员单位本次参会人员报名及到会等相关情况,并在我会网站通报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无故不选派适格人员参会的公司名单。
(3)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自理,培训用餐和其他会务费用由协会承担。
如需住宿请直接与书法大厦韦经理(18160885518)联系。因酒店住房紧张,请尽早预定,报协会本次讲座名称可享受协议价。
(4)请各参会人员继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协会联系人:毛尚程18856016952